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赣州市中医院净化系统及配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HS2024-GZ-C004-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净化系统及配套设备维保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S2024-GZ-C004-1
项目名称:净化系统及配套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 元
最高限价:75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市购2024F001188955 | 其他收入资金 | 3 | 年 | 6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赣市购2024F001188954 | 其他收入资金 | 2 | 年 | 1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赣市购2024F001188953 | 其他收入资金 | 2 | 年 | 1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具体服务时间自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服务期为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电子响应文件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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