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2024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一东平街道稻屯片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20250207-02-01
2.2项目名称:东平县2024年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一东平街道稻屯片区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街道稻屯片区
2.4建设规模: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池塘养殖生产设施标准化改造1691.91亩。池塘整形1691.91亩,其中边坡修整510239.26m2,购土填坡量19889.26m3,敷设DN500排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3336m,排水井74座,新建水闸3座。标识牌59个。池塘尾水治理工程:主要是通过对部分原有池塘清淤整形后建设尾水治理功能区,按照地势水流分布,分为A-F区六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新增曝气系统5套,生物净化池设备5套。建设渔业信息化设备1套,主要内容包括养殖尾水在线监测站1套,4G水质在线监测智能控制终端40套,渔场信息化控制终端1套,水质环境气象监测站2套,智能监控40套,无线网桥60台,监控立杆50个,监控电柜50个,网线20箱,电源线5000m,穿线管5000m,硬盘录像机2套,交换机2套,显示屏1套等设计图纸内所有建设内容;
2.5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070.358344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且专业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02月09日起至2025年0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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