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是省残联下属的非营利性残疾人康复医疗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全省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服务示范窗口和社区康复培训基地。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目前有安康路院区和北市区医院两个院区,目前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外排废气及出水水质达标稳定,为了提高院方的专业化管理,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体现专业维保服务,降低院方的人力资源成本及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针对院方污水、废气处理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现公开进行询价。
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安康路、北市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二、项目概况: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目前已开设安康路、北市区2个院区,其中:安康路院区现有日处理250 m3/天的综合污水处理站1座、2000m3/h的废气处理站1座及食堂油烟处理设备1套;北市区院区现有日处理300m3/天的综合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5m3/天的检验化验室预处理设备1座、食堂油烟净化处理设备1套。
三、维护保养内容及要求:
1、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仪表读数、电气系统、机械部件等,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2、按照设备维护手册要求,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保养工作。
3、对设备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维修所使用的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可靠。污水处理站的所有设备(臭氧消毒设备更换除外)维修或更换以及药剂、联网监控、在线监测设备均由维保单位承担,负责全年设备的维护及保养,保证院方污水、废气处理设备、联网监控、在线监测设备全年正常运行;除钢结构箱体(安康路)、新院臭氧发生器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移交确保完好。
4、定期对污水处理效果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调整设备运行参数,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如出现排放不达标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5、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每次巡检、保养、维修等情况,以便于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跟踪和分析。
6、维护保养期间,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如因维护保养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维护保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环保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经营服务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相关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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