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计划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将采购需求相关情况公示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宝贵建议。
三、项目概况:我部拟采购8套空气净化设备,用于特定库房空气净化,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
交货地点:浙江省。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备品备件、配合运营维护及未载明的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采购预算:96.00万元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