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4JX03014575 | |||||||
项目名称: | 金融港食堂1层整体招租(5年) | |||||||
标的名称: | 金融港食堂1层5年租赁权,挂牌价53,772.00元/年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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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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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1月2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06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本次公开招租的金融港1层食堂位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府西路627号金融综合体5号楼101至110共10处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711.27m)。该标的产权属于萍乡市建宇置业有限公司,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获得其相关运营管理权限。标的装修装饰工程已经完成,现有油烟净化器、消毒柜、炒菜灶、桌椅等配套设备供承租方使用。招租底价为53772元/年,租赁期限为五年,竞价保证金为10000元。 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如与实际建筑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此次最终的租赁成交结果。本次招租按照现状整体招租,房屋结构不可随意改变。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经营范围 金融港1层食堂只能用于为金融港区域企事业单位员工提供用餐服务,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物的用途。 二、标的交付 标的在交易双方签定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具体时间以招租方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三、租金的支付 租金按年交付,第一年租金须合同签订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至第五年租金在前一年期限届满前15日一次性付清。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按年租金的3%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支付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四、押金的收退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招租方缴纳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缴清所有相关费用,无违约的情况下,招租方将无息退还承租方所交纳的租赁押金。 五、租赁期经营要求 1、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其经营期内的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2、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提供餐食,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自行办理相关食品行业手续。 3、为保障金融港区域企事业单位员工用餐,承租方仅可经营员工食堂,价格应满足该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平均用餐标准,且不允许在食堂内设立小卖部。 4、招租方对食品安全及服务等享有监管权力。 5、物业费、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供餐时间早餐应为8:00-9:00,午餐应为 12:00-13:00,上述时间餐厅必须开餐,其余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 7、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出借食堂经营权。 8、如中标人为自然人,需在一个月内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具有餐饮经营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 9、场地内设备(详见附件,最终以现场核对双方签字确定的清单为准)提供免费使用,所有设备损坏由承租方自行维修维护或按照清单购买相同品牌规格物品,中央空调维修维保需向招租人报备,由招租人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保,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按照清单经招租人确认无误后移交(如有损坏或数量与交付时认定的清单不一致,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0、本标的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由招租方对标的重新对外公开招租,并按照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和租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可优先租赁。原承租方如果未取得继续租赁权,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搬迁完毕。 六、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6日17:00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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