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非现场执法监管设备购置 | ||
标包: | 1、2、3 |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其他采矿业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邯郸市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09:00 | 开标地点: |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公示开始日期: | 2022年10月20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2年10月22日 |
1标包: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 单位:人民币元
成交候选人名单 |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交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报价 | 评审 价格 | 交货期 | 技术性能指标 | 付款方式 | 最终得分 | ||||
1 | 911304001055711332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 | 1560000 | 1560000 | 自合同签订起10天内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联网成功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冀环办字函【2022】310号文件审核清单中所中标包的全部工作后付合同金总额的40%;售后质保一年后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91.17 | ||||
2 | 91130100308473744X | 河北泰宇科技有限公司 | 2176380 | 2176380 | 自合同签订起10天内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联网成功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冀环办字函【2022】310号文件审核清单中所中标包的全部工作后付合同金总额的40%;售后质保一年后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77.56 | ||||
备注: 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说明:无。 第二成交候选人其他说明:无。 | ||||||||||||
第一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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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第二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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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成交候选人推荐理由 | ||||||||||||
综合得分排名前三 | ||||||||||||
否决响应供应商及理由 | ||||||||||||
1标包“河北正达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不符合形式评审标准中的供应商名称要求。评审小组一致同意否决相关单位。 | ||||||||||||
全部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 ||||||||||||
河北正达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 河北泰宇科技有限公司 | ||||||||||||
2标包:红外热成像视频监控系统 单位:人民币元
成交候选人名单 |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交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报价 | 评审 价格 | 交货期 | 技术性能指标 | 付款方式 | 最终得分 | ||||
1 | 911304001055711332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 | 2280000 | 2280000 | 自合同签订起10天内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联网成功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冀环办字函【2022】310号文件审核清单中所中标包的全部工作后付合同金总额的40%;售后质保一年后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86.79 | ||||
2 | 91130100308473744X | 河北泰宇科技有限公司 | 2461998.8 | 2461998.8 | 自合同签订起10天内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联网成功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冀环办字函【2022】310号文件审核清单中所中标包的全部工作后付合同金总额的40%;售后质保一年后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83.34 | ||||
备注: 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说明:无。 第二成交候选人其他说明:无。 | ||||||||||||
第一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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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第二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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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成交候选人推荐理由 | ||||||||||||
综合得分排名前三 | ||||||||||||
否决响应供应商及理由 | ||||||||||||
无 | ||||||||||||
全部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 ||||||||||||
河北泰宇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 | ||||||||||||
3标包:视频监控设备、生产和环保设施关键运行参数系统建设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成交候选人名单 |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交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报价 | 评审 价格 | 交货期 | 技术性能指标 | 付款方式 | 最终得分 | ||||
1 | 91130405336003790P | 河北锐格赛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50000 | 1550000 | 自合同签订起10天内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联网成功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冀环办字函【2022】310号文件审核清单中所中标包的全部工作后付合同金总额的40%;售后质保一年后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89.24 | ||||
2 | 911304001055711332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 | 1959240 | 1959240 | 自合同签订起10天内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联网成功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冀环办字函【2022】310号文件审核清单中所中标包的全部工作后付合同金总额的40%;售后质保一年后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74.46 | ||||
备注: 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说明:无。 第二成交候选人其他说明:无。 | ||||||||||||
第一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 | / | / | / | / | ||||||||
第一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第二成交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 | / | / | / |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成交候选人推荐理由 | ||||||||||||
综合得分排名前三 | ||||||||||||
否决响应供应商及理由 | ||||||||||||
无 | ||||||||||||
全部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 ||||||||||||
河北锐格赛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 | ||||||||||||
三、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四、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在公示期内,如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第 10.2 款规定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联系人:胡凯耀、褚景娜,联系电话:17778187407、17732808293,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电子邮箱:hebxxw@163.com。同时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各位供应商表示感谢。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军辉、张磊 | 联系人: | 胡凯耀、褚景娜 |
地址: | 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 |
电话: | 13831030520 、15033025852 | 电话: | 17778187407、17732808293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hebxxw@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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